细节决定成败:组建加州新的地下水可持续发展机构

2016年3月11日|下午2:20
大卫欧文
加州大学哈斯廷斯法学院法学教授

戴夫·欧文教授提供了这篇客座博客。他在加州大学哈斯廷斯分校(UC Hastings)教授环境、自然资源、水资源和行政法课程,并与人合著了一份研究报告关于地下水治理的新报告以及加州大学加州分校气候科学家朱丽叶·克里斯蒂安-史密斯。

不久之前,乔·萨克斯的开场词文章很好地描述了加州标题是“我们不开采地下水”,直到最近,这句话都是对的——尽管这种资源极其重要。除了南加州沿海的一些城市地区,加州的地下水使用监管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矛盾的说法。

2014年,情况发生了变化。加州立法机关通过了可持续地下水管理法该法规旨在对地下水进行全面、可持续的管理。

该法规还旨在促进地方的自由裁量权和控制。虽然立法机构定义了广泛的目标,并授予加州水资源部和州水资源控制委员会(两者都是全州范围内的机构)监督权,但主要的执行权力将由当地地下水可持续发展机构(GSAs)掌握。这些gsa现在才刚刚开始他们的工作,前方还有许多挑战。

本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法律、能源和环境中心(与加州大学水资源和忧思科学家联盟、加州大学黑斯廷斯分校、加州大学圣克鲁斯分校、爱达荷大学和马萨诸塞大学的研究人员合作)发布了一份报告188金宝博报告旨在帮助这些gsa取得成功。

报告开篇的前提是,GSA治理系统将有助于确定SGMA实施的成功——如果没有能够实施的机构,即使是最好的计划也具有有限的价值。为促进有效执行,报告提供了制度设计框架。更具体地说,它确定了一系列标准,用于评估政府总局是否有可能公平有效地治理。的标准,规模、人力、资金、权威、独立性、代表性、参与、问责制,而且透明度-应帮助利益相关者和机构评估GSA是否能够可持续地管理地下水。

该报告还引用了其他自然资源管理的例子,以说明政府服务机构可能面临的一些挑战,以及其他资源管理机构应对类似挑战的一些方法。

一些主要建议包括:

  • gsa应该尽量减少加州水资源管理中普遍存在的碎片化问题。这些gsa应尽可能集中于调整它们的规模地下水流域的边界,而不是现有的管辖权。
  • GSAs将需要发展一系列专业知识,包括技术、法律、财务和管理,以便理解和有效管理复杂和隐藏的资源。资金它的发展人的能力将需要仔细考虑各种各样的收入来源。国家机构还需要考虑如何最好地为地方监管工作提供专业知识。
  • 为了避免被少数利益集团控制的可能性,政府服务机构将需要建立机制参与而且表示广泛的利益相关者。
  • 以确保问责制在美国,政府需要做好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的准备,并在现在就明确发出信号,表明它将如何以及在什么条件下这样做。

该报告提供了关于这些建议和其他建议的更详细信息,还可以作为gsa可用工具和选项的参考。我们希望这份报告能够帮助GSAs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帮助他们应对地下水管理的挑战,帮助国家机构为该法案的实施提供关键支持,帮助许多利益相关者,他们最终将从实现当地盆地的地下水可持续性中受益。

加州现在使用地下水,我们希望如此报告会帮助我们做好。

这篇文章最初出现在环境法教授博客.该报告的作者是迈克尔·基帕斯基、戴夫·欧文、内尔·格林·奈伦、朱丽叶·克里斯蒂安-史密斯、芭芭拉·科森斯、霍莉·多雷穆斯、安德鲁·费舍尔和安妮塔·米尔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