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和效率在密歇根州寻求领导者

2015年9月24日|下午2:31
山姆公司Gomberg
高级分析师

随着参众两院都在考虑重塑密歇根州能源未来的提案,密歇根州立法机构的局势正在升温。不幸的是,目前的提议在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方面失策-两者都被广泛认为是会议的重要资源州长里克·斯奈德的目标适应性,可靠性,可承受性和环境保护。随着对话持续到秋天,领导者会出现吗以确保该州对真正清洁和可持续能源未来的坚定承诺?

太阳能开始在密歇根州蓬勃发展,但如果该州的可再生能源标准被废除,未来将面临不确定性。(来源:自然资源学院,http://www.flickr.com/photos/snre/6505370447/in/set-72157628402664217)

太阳能开始在密歇根州蓬勃发展,但如果该州的可再生能源标准被废除,未来将面临不确定性。(来源:澳门大学自然资源学院

把密歇根州的能源未来带向错误的方向

目前,众议院能源委员会的提案——由众议员Aric Nesbitt (R)提出——以及参议院能源和技术委员会的提案——由参议员John Proos (R)和Mike Nofs (R)提出——都试图成功解雇这些州可再生能源而且能源效率标准。参议院的提案取消了该州的可再生能源标准(RES),立即生效,并在2019年逐步淘汰能源优化标准(EOS)。

众议院的提案也在2019年取消了EOS,但采取了一种不同的(尽管同样有效)方法来消除RES。众议员内斯比特的提案保留了目前10%的RES,但重新定义了“可再生能源”,使该标准几乎毫无意义。通过允许垃圾焚烧,密歇根州森林的不可持续燃烧和来自该州抽水蓄能设施的电力(主要由核能和化石燃料能源提供)来达到标准,众议员内斯比特是本质上是把“可再生能源”中的“可再生能源”去掉。

密歇根州成功的可再生能源和效率标准无可替代

在他们的位置上,这两个建议都将实施一个综合资源规划(IRP)过程该法案要求州机构和公用事业公司定期制定并提交全面计划,以满足密歇根州未来的能源需求。这种方法的主要问题是,IRP过程本质上是由效用驱动的过程,往往低估了非传统能源的价值,如可再生能源和效率。

从本质上讲,用IRP过程取代国家的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标准需要简单有效的政策,为公用事业公司、投资者和消费者提供确定性,而复杂的过程充满不确定性和有争议的监管程序。如果得到有效实施,IRP流程可以成为可再生能源和能效标准的重要补充。但它无法取代它们的简单性、确定性和有效性

在目前提出的IRP过程中,能源效率将有效地与发电资源竞争空间的概念尤其被误导。在密歇根州制定能源效率标准之前,公用事业公司在能源效率方面的投资基本上为零。美国节能经济委员会的研究得出的结论是,IRP流程在推动具有成本效益的能源效率投资方面几乎没有那么有效——具有效率标准的州的效率水平是仅依赖IRP的州的三倍多。

原因不难理解。根据IRP程序提出建议的公用事业公司是在卖电,而不是省电。不管他们会说什么在委员会面前的证词在美国,证据根本不支持这样的观点,即在没有强有力的标准的情况下,公用事业公司会自愿和积极地开发能效资源。保持密歇根州的能源效率标准,以确保对这一重要资源的持续投资,应该是一件显而易见的事情。

一个明智的(如果不是雄心勃勃的)选择

值得注意的是,众议院和参议院的少数党领导层都有介绍了立法这将使该州的可再生能源标准在2022年之前提高到20%,并需要在能源效率方面增加投资,以实现每年节约1.5%的能源——高于目前每年节约1%的标准。这两项提案都是对当前标准的合理提高,将继续推动该州发展更清洁、更多样化和低风险的电力系统,使密歇根州在开发这些资源方面与中西部其他几个州保持一致。不幸的是,这些立法提案尚未获得支持。

州长斯奈德

斯奈德州长并没有参与废除密歇根州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标准的努力。图片来源:密歇根市政联盟

斯奈德州长会成为清洁能源的领导者吗?

密歇根州的清洁能源转型是会加速还是会失败,一个关键因素是州长斯奈德的立场。值得赞扬的是,州长做到了呼吁国家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提高能源效率,实现40%的能源需求。经过一年多的收集和分析信息,听取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并咨询密歇根州公共服务委员会,斯奈德政府得出结论提高可再生能源水平和能源效率是前进的最佳途径为了实现能源目标,他提出了适应性、可承受性、可靠性和环境保护。

但是斯奈德州长还没有公开评论目前关于密歇根州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标准的辩论。如果他是认真地想要实现他所宣称的目标,那么现在是时候投入辩论,并为准备继续在密歇根州投资的可再生能源和能效行业提供一些确定性。密歇根人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他在清洁能源方面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