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科学改革法案:也许我们应该称之为第22条军规

2014年2月18日|下午3:58
安德鲁·罗森博格
前的贡献者

50年前,伟大的美国小说家约瑟夫·海勒(Joseph Heller)正在写作第二十二条军规创造了一个经久不衰的故事,创造了一个已经成为我们语言一部分的短语。根据梅里亚姆-韦伯斯特第22条军规指的是“由于问题固有的环境或规则而无法解决的问题情况”。我记得几年前读这本书时,我认为它是另一条常见格言的一个优美优雅的例子:“做就糟了,不做也糟了。”

Joseph-Hellers-Catch-22-turns-50-this-fall-DS8L8FK-x-large

当然,海勒不可能知道拟议中的“秘密科学改革法案”,被认为是众议院科学、空间和技术委员会,但坦率地说,他似乎做到了。该法案将要求环境保护署在颁布任何法规之前公开所有数据、科学分析、材料和模型。由于环保署制定规则是基于目前对污染影响的科学理解,这项拟议的法律将禁止该机构推进监管,除非所有信息都是公开的,但由于各种原因,通常情况下并非如此。同时也没有要求工业界公开数据供fda使用,也没有要求工业界放弃通常伴随公共健康数据而来的隐私规则,也没有要求工业界放弃商业秘密或知识产权。事实上,同一法案明确规定,环保署不得公开披露任何此类信息。

透明与隐私

向公众提供尽可能多的科学证据是一件好事。但隐私规则对这个国家的公民也至关重要。个人健康数据等信息应受到保护,知识产权也应受到保护,因为这些在我们的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

大多数情况下,公众和决策者需要的不是原始数据和材料,而是经过科学过程的研究同行评议及其制衡.为了确保基于科学的决策,相关的科学必须由该领域的专家进行审查。这是一个重要的监督角色,确保它是最好的科学,而不是政客对原始数据的审查。公众应该关注的是如何获得这种综合科学信息。

所以,让我们不要假装这项拟议的法律是为公众服务的。这项法案显然是为了允许行业用竞争性分析来挑战规则,减缓过程,并引起怀疑。这是一个著名的剧本这是由烟草业有效开发的被许多人使用以破坏有关其产品的公共卫生规定。

的第二十二条军规

因此,这就是第22条军规:根据这项拟议的法律,环保署只有在数据和科学分析可以公开发布时才必须制定法规,但它不能要求公司、研究机构、其他团体或个人公开数据。结果呢?环保局将无法制定法规。

一个恰当的例子,也许是这项拟议法案的动力是《清洁空气法》对颗粒物的标准,一段时间以来,这一直是行业和一些委员会成员的焦点。这样的话在美国,出于隐私考虑,来自长期研究的公共健康数据是保密的。虽然这些研究对了解颗粒物对健康的影响很重要,但还有一个问题大量的研究微粒对呼吸道疾病和公众健康的影响。

想想如果秘密科学改革法案成为法律会发生什么。使用公共卫生数据的研究,不可避免地在对研究参与者保密的前提下收集,EPA不能再使用这些数据。即使所有人都能看到科学出版物,原始数据也无法获得,因此这些规定将被禁止。在这种功能失调的情况下,环保局无法保护我们的健康、水、空气或环境,因为他们没有将污染物与公共健康影响联系起来的信息。而保护我们健康和福祉的那些基于科学的基本规则也将随之被侵蚀。

也许我们会回到空气中弥漫着烟雾、河流和港口受到严重污染、有毒污染物不受控制、对此几乎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的时代。就像20世纪50年代,约瑟夫·海勒开始他的小说。给了我们一个短语“第二十二条军规”。

秘密科学改革法案真的可以被称为第22条军规,但那是已故海勒先生的知识产权。因此,相反,它应该被阻止在其轨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