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利益在于提高透明度和保护科学家免受骚扰

2016年1月12日上午10:03
Michael Halpern
前的贡献者

星期天,《纽约时报》发表了一专栏来自前参议院工作人员保罗·塞克,他对UCS保护科学家免受骚扰的努力持批评态度。不幸的是,他曲解了我们的工作,就像他之前做的那样在《公共科学图书馆·生物学》专栏中最终收回了(令我们惊讶的是,当时我们正在与一位编辑通信,要求修改这篇文章)。

此外,在,他将不同类型的请求和信息需求混为一谈。他没有提出在透明度和隐私之间建立平衡的解决方案,错误地认为对科学家的骚扰是科学公共问责的必要之恶。不用说,我们不同意。

在提高透明度的同时,保护科学家不受骚扰,并给他们空间进行与政策相关的研究,这确实是可能的。图片:Didier Hannot/Flickr

在提高透明度的同时,保护科学家不受骚扰,并给他们空间进行与政策相关的研究,这确实是可能的。图片:Didier Hannot/Flickr

这篇文章(再次)解释了我们对信息披露的立场,详细说明了专栏文章错误的几个例子,并建议如何以一种建设性的方式构建讨论。你也应该看看优秀的批判来自我在UCS的前同事Aaron Huertas和这一块来自气候科学法律辩护基金。

科学家的骚扰

我自己对利用过度审查骚扰科学家的兴趣始于英国东安格利亚大学(University of East Anglia)的电子邮件被盗被反对气候变化的人歪曲让人怀疑现有的气候科学。这种人为制造的争议欺骗了许多记者、政策制定者,甚至一些科学家,他们迟迟不为自己的同事辩护。

然后,弗吉尼亚州总检察长肯·库奇内利滥用职权传唤弗吉尼亚大学气候科学家的私人信件。他在州最高法院败诉.一个煤炭工业资助集团随后,他试图通过该州的公开档案法获取相同的记录。他们也在弗吉尼亚州最高法院败诉,然后在一个亚利桑那州高等法院.与此相关,去年西弗吉尼亚州最高法院裁决支持西弗吉尼亚大学试图保护其中一位研究山顶移除采矿的科学家的讨论。

通过所有这些法律操作,我们清楚地看到,科学家们能够发展想法,而不必担心几句话被断章取义,不公正地对其完整性产生怀疑,这是多么重要。为什么法院、大学和政府科学机构一直反对普遍公开信息?

“强迫公开他们未发表的思想、数据和个人学术交流,将意味着对规范和期望的根本破坏,而一个多世纪以来,正是这些规范和期望使伟大的公共机构的研究蓬勃发展。”弗吉尼亚大学教务长约翰·西蒙解释道

最近,众议院科学委员会主席拉马尔·史密斯动用了国会传票试图访问那些发表了他不喜欢的重要气候变化论文的科学家的内部讨论,用一个不断变化的一系列解释因为他的行为。请注意,正如塞克所说,传票不仅仅是一个请求。这一要求可能会带来刑事后果。

主席有权发出传票。这是留给律师的问题。但是如果他成功了,结果是科学家们——不仅仅是政府中的科学家们——将会担心他们的研究结果不符合一位强大的国会议员的世界观。这让科学论述感到寒心。

众议院科学委员会主席拉马尔·史密斯最近使用了一份严厉的传票,围绕一项重要的气候变化研究制造争议。

众议院科学委员会主席拉马尔·史密斯最近使用了一份严厉的传票,围绕一项重要的气候变化研究制造争议。

成百上千的科学家敦促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抵制传票.与塞克的说法相反,并不只是“一些科学家”对史密斯主席的行为表示担忧——事实上也是如此美国科学促进会以及代表气候科学家的主要科学协会.作为回应,主席暂时收回了他的要求“优先考虑”政治任命人员之间的沟通,我们从未反对披露这些信息。

我们说的是什么样的披露?

随着针对气候科学家的攻击逐渐展开,我们开始在不同的学科中听到类似的骚扰事件。我写了一份报告叫做欺凌的自由详细列举了许多公司、前线组织和各种政治派别的活动家滥用公开记录法和传票来恐吓学者和政府研究人员的例子。其广度和深度令人震惊。

一位生态学家花了几个月的时间回复公开记录的请求,以获得与她研究五大湖污染有关的数千份文件。一名研究生猪废物对公共卫生影响的流行病学家,因未能披露他在一项研究中采访的人的身份和个人健康史而受到刑事指控的威胁。烟草研究人员被要求向烟草公司提供6岁儿童的姓名和电话号码。

一个理性的人真的会认为这是我们能想出的最好的系统吗?

这里有一个关键的区别:在这些案例中,没有一个——没有一个——请求者只是在寻求科学数据或方法。这是因为当论文发表时,数据和研究方法是公开的。其他科学家使用这些信息来确定已发表的研究是否可靠或缺乏严谨性,而被发现存在欺诈的科学论文可能会被撤回。这就是科学的原理。

因此,塞克的论点是空洞的,他说“骚扰的论点不应该被用作禁止获得科学研究的借口”,因为获得研究并不被排除。为了支持他的观点,他引用了一些不恰当的政治影响科学的例子,这些例子与获取数据和方法无关:布什政府期间对NOAA科学家的审查,可口可乐资助了一个现已解散的组织,该组织淡化了糖对健康的影响,哈佛-史密森天体物理中心(Harvard-Smithsonian Center for Astrophysics)之间的一项协议,允许化石燃料公司批准研究人员的论文。

骚扰者经常声称他们只是想获得数据和研究方法,但他们要求的信息要多得多,而且很容易被误解。图片来源:janneke staaks/Flickr

骚扰者经常声称他们只是想获得数据和研究方法,但他们要求的信息要多得多,而这些信息很容易被误解。图片来源:janneke staaks/Flickr

这是典型的诱饵和诱饵。没有人——包括UCS,也没有任何可信的科学倡导者——认为获取科学数据和方法应该被禁止(除非是在病人隐私或国家安全等狭窄的情况下),尤其是当它是由公共资助的时候。我们中的许多人认为,我们应该能够看到显示财务关系的文件以及这些关系所附带的任何条件。

“如果大学研究人员接受了国家科学基金会、国家卫生研究院或其他政府基金,他们有义务公开发表他们的研究,”《纽约时报》的一位评论者写道.“这是获得此类结果的标准渠道,而不是电子邮件。研究进行时的电子邮件信息通常不可靠、不正式,充斥着中间的、经常是错误的想法,等等。坦率地说,我不会给这样的结果两分钱或任何可信度。“除非收到合法传票,否则行业研究人员——即使是由政府资助的——也不应该公开电子邮件。”为什么大学研究人员应该受到不同的对待?”

大锤还是手术刀?

就在我们发布的前几天欺凌的自由2015年2月,一条新的断层线出现了:一个名为“美国知情权”(U.S. Right to Know)的反转基因组织要求基因工程研究人员提供大量通信。同样,我们的争论不是关于公开记录请求是否合适;这是关于他们的范围。

当他们直接通过电子邮件提出要求时,我们建议他们提出更精确的要求会更好。我们说,该组织的要求构成了骚扰,因为它们太宽泛了,看起来像是钓鱼。

该小组后来证明了这一点,在其网站上发布并欺骗性地构建电子邮件告诉他们记者们在拿钱写关于转基因食品的正面报道(他们没有),并在其他人为制造的争议中寻找素材(公平地说,那些材料本应该已经被披露)。

基因工程已经成为最新的引爆点:有机和生物技术行业的倡导者都在利用公开记录的要求来诋毁那些支持“另一方”的研究人员。图片:Flickr /巴斯夫

基因工程已经成为最新的引爆点:有机和生物技术行业的倡导者都在利用公开记录的要求来诋毁那些支持“另一方”的研究人员。图片:Flickr /巴斯夫

在他的专栏文章中,塞克认为,如果没有美国广泛的知情权要求,就没有办法了解之前未披露的研究人员和工业界之间的关系。真的吗?一些记者提出了更狭窄的要求,最终得到了足够多的材料。

比如埃里克·利普顿,他也为《纽约时报》,写了一篇文章根据他自己的要求,他调查了转基因公司和有机食品行业学者的研究资金和公开演讲。虽然反转基因组织的请求中包含了应该公开的重要信息,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不是太宽泛,或者一些电子邮件的内容没有被滥用。

信息披露豁免很重要,但应该有限制

“我们对科学领域的一些滥用行为的了解,”塞克写道,“来自于阅读科学家的电子邮件。”雇佣科学家的大学或政府机构是否可以不受公开记录法的约束?当然不是。是否应该保护所有科学家的电子邮件不被公众看到?不可能。我们是否应该确保披露标准能导致问责?绝对的。

那些已经完全读过的人欺凌的自由报告和许多后续文章值得注意的是,我们一直反对对公开记录法进行过于宽泛的豁免(塞克拒绝承认这一点)。虽然我们在弗吉尼亚案中支持该大学,但该报告明显引用了一项法庭之友的简要来自媒体机构反对这所大学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事实上,我们邀请了该摘要的作者在ucs组织的AAAS会议2015年公开记录法。

UCS经常使用公开记录法来了解更多对政府科学和科学家的不适当影响和干涉。例如,UCS最近的一项《信息自由法》请求发现,政府科学家不同意美国鱼类和野生动物管理局的要求决定不将狼獾列入濒危物种法案.无数的请求形成了我们合作的基础对政府媒体政策的多重评估

塞克总结说:“那些声称只在按照自己的条件进行透明时才同意透明的科学家实际上根本不支持透明。”“公众应该警惕。”

但是,认为科学家支持透明度而反对绝对公开是伪君子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艾伦·胡尔塔斯(重点):

科学家们认为,当政治家和倡导者试图阻碍他们不喜欢的科学研究时,公众应该警惕。科学家和科学团体的争论使披露信息符合公众利益,保护科学家不受政治干预和骚扰符合公众利益。塞克尔只承认前一点,认为骚扰是为更全面的透明度付出的代价。

知道底线在哪吗?还没有。这就是我们的社会正在努力应对的挑战。在提高科学的透明度和消除不适当的影响方面,我们还有大量工作要做。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应该扫描每一张手写便条,记录每一通电话,或在网站上发布每一封电子邮件。

我们该往哪里走?

对于科学家来说,抵御攻击的最佳方法是主动披露任何可能产生真实或可感知的利益冲突的信息,尤其是对那些研究公开备受瞩目或有争议问题的研究人员来说。但研究人员在什么构成负责任的披露方面得到的指导严重不足。通常,他们所犯的错误是出于无知或粗心,而不是试图掩盖真相。

我再重复一遍我十月份写的

我们需要共同制定共同的信息披露标准,以及采用这些标准的激励措施。避免这些代价高昂、令人分心的争斗的最好办法是就哪些应该公开、哪些应该保密达成一致,并制定机制鼓励这些标准得到采纳。这将使所有研究人员公开而且私人——更平等的地位。我认为科学家、记者、企业和大学可以提出一个共同的框架。然后,所有接受政府资助的机构(比如那些来自国家科学基金会的机构)都可能被迫遵守这个框架,作为获得这些资助的条件。或许还有其他值得考虑的执行机制。

在学术自由和问责制之间进行更加深思熟虑的平衡,将使公众更好地理解科学,以及更符合公众利益的政策结果。与此同时,研究有争议问题的科学家应该准备好接受各种各样的审查,无论是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这里有一个指南这有助于科学家思考这些挑战。

我很乐意为任何想要详细探讨这些问题的记者提供更多的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