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尼苏达州参议院必须在清洁能源立法上做得更好:以下是如何做的

2020年3月3日|下午4:27
宝洲/ Unsplash
188bet金博宝滚球

现在,明尼苏达州的立法机构有机会在清洁能源方面做些大事——但参议院会站出来让它发生吗?

去年5月,明尼苏达州众议院通过了一项法案综合就业和能源法案这将以一种明智和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增加太阳能和风能以及能源储存的部署。众议院最近还引入了一项预算提案在能源和气候方面,主要投资于太阳能项目、能源效率和清洁交通。

然而,明尼苏达州参议院的情况则完全不同。这是考虑很多较弱的法案这不能推动该州在气候和清洁能源方面的领导地位,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倒退。最大的遗漏是,参议院法案缺乏以科学为基础的目标,无法让该州走上100%清洁能源的道路。相反,它将为公用事业公司创造更多依赖化石燃料发电的机会,同时通过允许不太理想的资源符合优惠条件,削弱明尼苏达州对可再生能源的偏好。

可以肯定的是,参议院的法案确实包含了一些积极的因素,包括要求公用事业公司开发或修改需求侧管理计划;为所在社区和退役电厂的工人进行过渡规划;并完成了协同电力传输研究。这些都是好事,但还需要更多。以下是参议院法案需要改进的一些关键领域,以便更好地与众议院在清洁能源和气候方面的进步领导保持一致。

1.以科学为基础的目标

许多最近的气候科学报告,包括去年夏天的美国的杀手热UCS的报告显示,我们需要迅速采取行动减少排放。然而,参议院提出的法案并没有在短期内增加可再生能源的使用,也没有在2050年实现100%无碳电力的目标。要求公用事业公司分析50%到75%的能源目标无碳资源太少了,特别是当当前的发电和州外的发电可以被豁免,当实际上没有碳的技术可以被包括在内,当明尼苏达州当前的现有发电仍然只有大约25%是可再生的。为了有效地减少碳排放,并将更多的可再生能源纳入电网,政策必须适用于总能源需求,并伴随着目标、时间表和执行机制。

2.消除地理限制

参议院的法案将允许明尼苏达州的公用事业公司继续依赖煤炭和天然气发电,首先是豁免目前拟议的新天然气工厂,其次是只适用于明尼苏达州境内的电力。这将为位于北达科他州和威斯康星州等其他州的煤炭和天然气工厂提供一个漏洞,这些工厂根据与农村电力合作社和其他明尼苏达州公用事业公司的长期合同向明尼苏达州消费者供电。事实上,UCS最近发布了一个问题简单研究明尼苏达州的合作社如何与拥有州外燃煤电厂的大型发电和输电合作社保持联系,为气候行动制造障碍,并增加成本。拥有煤电厂的合作社不应在几十年里继续以更高的成本污染环境,而应寻求用新的风能或太阳能项目来取代它们,这可能会使包括明尼苏达州在内的农村社区受益。

3.更适当的合格技术定义

首先,参议院的法案不应该将城市固体垃圾焚烧列为合格的可再生能源。垃圾焚烧产生危险的空气污染物,导致工厂附近社区的呼吸道和其他健康问题,并导致温室气体排放。这些设施通常位于靠近低收入社区和/或有色人种社区,给这些社区带来了不公平的污染负担。其次,碳捕集与封存(CCS)项目应被要求满足技术上和经济上可行的碳捕集水平90%或更多才有资格。第三,虽然UCS强烈主张将能源储存作为一种具有成本效益的解决方案,以整合高水平的风能和太阳能,但它不是一种能源,而是将能源从一个时期转移到另一个时期。UCS发布了政策简报几个月前,这表明需要互补的、公平的能源存储政策来部署能源存储和减少排放。第四,像存储,是能量的载体,不是能量的来源。只有通过储存可再生能源来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和排放的能源储存,以及只有从可再生能源或无碳能源中产生的氢,才应该被认为是无碳的。

4.鼓励从煤炭和天然气向可再生能源过渡

参议院的法案目前在维持现有的化石燃料发电和建设新的天然气工厂方面给了公用事业公司太多的回旋余地。对公共利益决定的拟议改变将削弱明尼苏达州公用事业委员会优先考虑可再生能源的权力,并给公用事业公司提供漏洞,以避免投资可再生能源和无碳发电,而支持化石发电。此外,正如参议院法案所做的那样,授权淘汰化石能源的公用事业公司拥有下一代能源,可能对消费者来说不是最低成本的选择,也不会为环境正义和服务不足的社区带来公平的结果。当为温室气体减排设定的标准低于技术和经济上可能的水平,低于公用事业公司已经承诺的水平,远低于科学告诉我们必须实现的目标时,情况尤其如此。为了实现公平的清洁能源未来,优先考虑社区利益,我们需要强有力的利益相关者参与所有拟议的发电,认真对待环境正义问题,鼓励新发电的竞争,并结合重要的减排目标。

明尼苏达州应该有强有力的气候和清洁能源立法

总的来说,参议院的法案限制了明尼苏达州继续在应对气候变化、建设公平惠及所有社区的清洁能源经济以及保持消费者负担得起的成本方面发挥领导作用的能力。自从明尼苏达州通过重要的气候和清洁能源立法以来,已经过去了十多年。自2007年通过《下一代能源法案》以来,已经有几个其他州承诺到2030年将可再生能源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到2050年或更早实现100%无碳电力。许多其他州正在积极考虑这些政策,明尼苏达州应该是其中之一。

去年,沃尔兹州长和弗拉纳根副州长提议“通往清洁能源的明尼苏达州之路”其中包括承诺到2050年实现100%无碳电力,投资提高能源效率,制定真正的“清洁能源优先”政策,指导公用事业和监管机构优先考虑清洁能源而不是化石燃料,并支持当地招聘清洁能源工作岗位。参议院不应该通过立法削弱可再生能源的定义,并允许公用事业公司优先考虑化石燃料以满足新能源需求或用于州外工厂,而应该专注于解决可再生能源扩张的真正障碍。

明尼苏达州的能源政策应该真正优先考虑可再生能源,并要求公用事业公司在允许新的化石燃料发电之前,证明他们无法可靠和负担得起地满足电力需求。鉴于迫切需要在本十年遏制碳排放方面取得重大进展,我们承受不起继续通过只讨论清洁能源而不推进清洁能源的立法。

感谢UCS的同事Meghan Hassett和Steve Clemmer对本文内容的贡献。